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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检验检疫局关于进一步促进闽台经贸发展和人员往来的20条措施
时间:2009-10-19 00:00
  一、实施两岸航线检验检疫模式,促进两岸“三通”
  1.为直航入境或从港澳转机入境的台湾旅客开辟专门申报通道和医疗绿色通道,实施团队申报;在风险分类管理的基础上充分利用x光机和检疫犬等多种查验手段,最大程度降低旅客携带物人工查验比例,促进快速通关。
  2.常态下简化申报查验手续,定期客运直航船舶只需提交“航海健康申报书”、“旅客名单”申报检验检疫;对闽台直航船舶推广应用电子申报,推进通过电子口岸系统申报,全面实施电讯检疫,实行人等船、船到卸货和出入境一次申报等便捷措施,提高通关速度。
  3.优先向台胞提供国际旅行保健咨询、健康体检和预防接种服务,联合台湾保健协会筹建台胞健康诊疗中心。
  4.支持“两马”、泉金航线开办包裹业务,优先查验放行台商、台胞邮件,促进闽台直接通邮;支持福州作为两岸客、货包机的航点;支持推进福建沿海与澎湖地区的直接往来。
  二、完善便捷通关措施,服务闽台经贸往来和旅游文化交流
  5.提前介入、主动服务、全程保障福建海交会、海博会、花博会、台交会、98投洽会以及湄州妈祖文化旅游节等闽台经贸往来和旅游文化交流,为展会提供咨询热线、7天工作制和24小时预约加班服务。
  6.对福建企业登岛办展的产品给予更加便利的检验检测优惠,密切检企实验室合作,进一步提高该类产品的检验检疫通关放行速度;对零散的展品实行“清单申报、一次查验”,符合条件的,直接办理放行。
  三、支持台商投资区建设,服务重点台资企业和大型项目建设,促进闽台产业对接
  7.重点支持电子信息、机械、石化、纺织、制鞋、冶金等产业台商投资项目的签约、落地和建设,符合条件的台资企业优先享受绿色通道、快速核放、无纸化报检和“一站式”通关服务;及时向台资企业通报国外最新技术壁垒,提供国外技术法规、标准咨询服务。
  8.建立健全台商重点投资项目全程跟踪、专人负责制度,为其提供挂钩帮扶、驻厂检测和全天候预约检验服务,加快台湾整厂搬迁旧机电设备的审批备案和检验验收。
  9.帮扶台资企业建立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检测体系和标准体系,大力推行ISO9 000、HACCP等认证工作,改善产品结构,提高产品附加值。
  10.在台资企业中推行产品免验制度,扩大和鼓励具有自主品牌的名优商品获得出口免验。
  四、发挥职能优势,推进闽台农业合作加快发展
  11.强化检疫审批、监管机制、监管手段等方面的政策、技术配套服务,支持漳浦、福清、仙游、漳平台湾农民创业园和畜禽原种场、进境动物隔离检疫场等海峡两岸(福建)农业合作实验区闽台农业合作项目的建设,扶持高附加值蔬菜、食用菌、花卉、畜牧等特色农业的发展。
  12.落实22种台湾水果、11种台湾主要蔬菜品种的检验检疫准入和便利8种台湾水产品输往大陆等惠及台湾同胞的政策措施,服务和促进台湾农产品扩大对大陆销售。
  13.支持在福州、泉州、漳州、宁德等地建立台湾农产品、水产品集散中心,对进入中心的台湾农产品、水产品实施“快速审批、日常核销、直通式检验检疫”的监管措施。
  14.简化福建输台蔬菜、水产品等产品的注册备案手续,实行特事特办,快速通关。
  五、健全“风险管理、快速验放”工作机制,推动对台小额贸易健康快速发展
  15.促进出台《对台小额贸易检验检疫管理办法》;完善和推广马尾、东山对小额贸易产品实施的风险管理、快速验放模式,为小额贸易产品提供便捷申报,减少抽查比例,快速查验放行。
  16.台资企业自用设备,凭企业申明,优先和加快办理“免于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证明》。
  17.来自台湾的自捕水产品参照大陆远洋自捕鱼管理,免于提交台湾主管部门出具的卫生证书。
  18.简化对台小额贸易船舶检疫手续,实行“监管本”管理,无需提交相关申报证单;已取得《交通工具卫生证书》的对台小额贸易船舶,常态下免于登轮查验。
  六、开展对台检验检疫技术交流,进一步营造闽台经贸合作往来的便利顺畅通道
  19.通过福建省检验检疫协会等团体,与台湾检疫防疫机构、团体建立健全信息交换的渠道、平台和机制,推动闽台乃至两岸检验检疫技术措施的透明化,便利两岸直接往来和经贸合作。
  20.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等多种形式,进一步加强闽台检验检疫业务合作,开展闽台农产品农残和有害生物的比较与风险分析,强化疫情疫病防控和信息交流,为两岸往来营造更加安全便捷的通道。
  一、实施两岸航线检验检疫模式,促进两岸“三通”
  1.为直航入境或从港澳转机入境的台湾旅客开辟专门申报通道和医疗绿色通道,实施团队申报;在风险分类管理的基础上充分利用x光机和检疫犬等多种查验手段,最大程度降低旅客携带物人工查验比例,促进快速通关。
  2.常态下简化申报查验手续,定期客运直航船舶只需提交“航海健康申报书”、“旅客名单”申报检验检疫;对闽台直航船舶推广应用电子申报,推进通过电子口岸系统申报,全面实施电讯检疫,实行人等船、船到卸货和出入境一次申报等便捷措施,提高通关速度。
  3.优先向台胞提供国际旅行保健咨询、健康体检和预防接种服务,联合台湾保健协会筹建台胞健康诊疗中心。
  4.支持“两马”、泉金航线开办包裹业务,优先查验放行台商、台胞邮件,促进闽台直接通邮;支持福州作为两岸客、货包机的航点;支持推进福建沿海与澎湖地区的直接往来。
  二、完善便捷通关措施,服务闽台经贸往来和旅游文化交流
  5.提前介入、主动服务、全程保障福建海交会、海博会、花博会、台交会、98投洽会以及湄州妈祖文化旅游节等闽台经贸往来和旅游文化交流,为展会提供咨询热线、7天工作制和24小时预约加班服务。
  6.对福建企业登岛办展的产品给予更加便利的检验检测优惠,密切检企实验室合作,进一步提高该类产品的检验检疫通关放行速度;对零散的展品实行“清单申报、一次查验”,符合条件的,直接办理放行。
  三、支持台商投资区建设,服务重点台资企业和大型项目建设,促进闽台产业对接
  7.重点支持电子信息、机械、石化、纺织、制鞋、冶金等产业台商投资项目的签约、落地和建设,符合条件的台资企业优先享受绿色通道、快速核放、无纸化报检和“一站式”通关服务;及时向台资企业通报国外最新技术壁垒,提供国外技术法规、标准咨询服务。
  8.建立健全台商重点投资项目全程跟踪、专人负责制度,为其提供挂钩帮扶、驻厂检测和全天候预约检验服务,加快台湾整厂搬迁旧机电设备的审批备案和检验验收。
  9.帮扶台资企业建立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检测体系和标准体系,大力推行ISO9 000、HACCP等认证工作,改善产品结构,提高产品附加值。
  10.在台资企业中推行产品免验制度,扩大和鼓励具有自主品牌的名优商品获得出口免验。
  四、发挥职能优势,推进闽台农业合作加快发展
  11.强化检疫审批、监管机制、监管手段等方面的政策、技术配套服务,支持漳浦、福清、仙游、漳平台湾农民创业园和畜禽原种场、进境动物隔离检疫场等海峡两岸(福建)农业合作实验区闽台农业合作项目的建设,扶持高附加值蔬菜、食用菌、花卉、畜牧等特色农业的发展。
  12.落实22种台湾水果、11种台湾主要蔬菜品种的检验检疫准入和便利8种台湾水产品输往大陆等惠及台湾同胞的政策措施,服务和促进台湾农产品扩大对大陆销售。
  13.支持在福州、泉州、漳州、宁德等地建立台湾农产品、水产品集散中心,对进入中心的台湾农产品、水产品实施“快速审批、日常核销、直通式检验检疫”的监管措施。
  14.简化福建输台蔬菜、水产品等产品的注册备案手续,实行特事特办,快速通关。
  五、健全“风险管理、快速验放”工作机制,推动对台小额贸易健康快速发展
  15.促进出台《对台小额贸易检验检疫管理办法》;完善和推广马尾、东山对小额贸易产品实施的风险管理、快速验放模式,为小额贸易产品提供便捷申报,减少抽查比例,快速查验放行。
  16.台资企业自用设备,凭企业申明,优先和加快办理“免于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证明》。
  17.来自台湾的自捕水产品参照大陆远洋自捕鱼管理,免于提交台湾主管部门出具的卫生证书。
  18.简化对台小额贸易船舶检疫手续,实行“监管本”管理,无需提交相关申报证单;已取得《交通工具卫生证书》的对台小额贸易船舶,常态下免于登轮查验。
  六、开展对台检验检疫技术交流,进一步营造闽台经贸合作往来的便利顺畅通道
  19.通过福建省检验检疫协会等团体,与台湾检疫防疫机构、团体建立健全信息交换的渠道、平台和机制,推动闽台乃至两岸检验检疫技术措施的透明化,便利两岸直接往来和经贸合作。
  20.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等多种形式,进一步加强闽台检验检疫业务合作,开展闽台农产品农残和有害生物的比较与风险分析,强化疫情疫病防控和信息交流,为两岸往来营造更加安全便捷的通道。
来源:企业开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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