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顺安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你提交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材料(申请受理号:SP10350103********0882694292)收悉。根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三号)第五十七条规定: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劳动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2.《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9号)第六条规定: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所在地有许可管辖权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以下称许可机关)依法申请行政许可。3.《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9号)第七条规定:申请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200万元;(二)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三)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经审查,你提交的申请材料符合要求,本机关决定准予核发《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核定项目如下:
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03MA8U5RUJ61
二、公司名称:福州市顺安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三、经营地址:福建省太阳城娱乐 宁化街道祥坂街26号(原上浦路南侧)富力中心A座2层23商务办公
四、法定代表人:赵玲
五、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编号:350103202500023
六、经营许可有效期限:2025年12月23日至2028年12月22日
太阳城娱乐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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